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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不交保险什么理由可以起诉
分类 劳动纠纷-社保纠纷
解答

一、公司不交保险什么理由可以起诉

在提供未缴纳证明方面,您需收集以下相关资料:

首先是劳动合同(用以证明您与雇主之间确实存在着合法的劳动关系),其次是工资单或工资流水(用于证明应为您支付的社保基数)、以及就职和离职时间(这将有助于确认补缴社保的具体时限)。倘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在截止日期后及时进行社保费用的缴纳或补足,那么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有权向各大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信息;

此外,他们还可以通过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做出划拨社保费的决定,以书面方式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社保费的划拨;若用人单位的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所需缴纳的社保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则可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担保,并与其签署延期缴费协议。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公司不交保险怎么赔偿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因而对劳动者造成了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损失情况予以赔偿。若在此前提下劳动者因上述原因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者在该单位服务的年限为依据,向其逐年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如下所示:劳动者在本单位服务期限超过6个月但不足1年时,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为以1年作为基数;服务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经济补偿金为半个月工资数额。

同时,每满一年需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申请开具未缴清费用证明时,敬请您务必准备齐全以下各项材料:首先是与费用相关的缴费通知书或者账单;其次,如果有相应的银行转账记录亦可提供(视情况而定);最后,还需要由单位或者机构出具的未缴清费用确认函。为保证此次业务办理能够顺利进行,恳请您务必确保所提交之文件资料之完整性以及其内容之准确无误。对于任何可能出现的问题,欢迎随时向相关部门或者机构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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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6: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