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限制条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的限制条件都有什么 取保候审乃一项刑事法律中的重要程序性强制措施,主要应用于有可能被判处罚金、拘役、驱逐出境等附加刑的涉案嫌疑人与被告,抑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类别的刑法条款,但在实际情况下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任何社会风险的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其主要的限制条件包括: 1.必须提供担保人或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作为保证。 2.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城,如遇特殊情况需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并获得批准。 3.若个人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4.禁止销毁、篡改证据或对证人进行干扰以影响其作证行为。 5.在接到司法机关的传唤时,应立即前往指定地点,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条款规定,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接受保释候审方面,最长可达12个月;而对于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则限制为6个月。 然而,作为取保候审的担保人而言,其所提供的担保期限通常不会超出上述的法定上限,即绝对不会多于一整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乃一项刑事法律中的重要程序性强制措施,主要应用于有可能被判处罚金、拘役、驱逐出境等附加刑的涉案嫌疑人与被告,抑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类别的刑法条款,但在实际情况下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任何社会风险的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其主要的限制条件包括: 1.必须提供担保人或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作为保证。 2.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城,如遇特殊情况需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并获得批准。 3.若个人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4.禁止销毁、篡改证据或对证人进行干扰以影响其作证行为。 5.在接到司法机关的传唤时,应立即前往指定地点,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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