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时候才会采取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什么时候才会采取取保候审 对于一些特定情形,例如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有机会被判以相对较轻的刑罚,且其不构成严重的社会危险性,抑或是因身患某些严重疾病或正处于孕期等原因而不能够羁押的情况下,取保候审制度便会发挥重要作用。实施这项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保证刑事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什么时候才算取保候审 在刑事司法程序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取保候审申请可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个环节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下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均可以取保候审: 第一,在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方面具备可能性的; 第二,可能被判处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刑法,且取保候审并不会对其家庭或社区造成显著威胁的; 第三,患有危及生命或健康的重疾,生活无法自主维系,或者处于孕期或是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同样应给予取保候审,除非取保候审会对社会产生明显的危害性; 第四,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考虑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供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于一些特定情形,例如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有机会被判以相对较轻的刑罚,且其不构成严重的社会危险性,抑或是因身患某些严重疾病或正处于孕期等原因而不能够羁押的情况下,取保候审制度便会发挥重要作用。实施这项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保证刑事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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