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间怎么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期间怎么取保候审 在面临刑事拘留之虞时,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辩护律师有权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在符合相关法规之下,取保候审申请必须满足以下必要条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患有重大疾病且无法医治者;孕期及哺乳期妇女等。申请人须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应确保承诺遵守相应法律法规,例如不得擅自离开住所、不得干扰证人作证等。最终,法院或公安机关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刑事拘留期间可以送书看吗 在拘留所中,家人或朋友可以为在押人员提供书籍阅读,然而,此类书籍需要得到看守人员的严格检查。 值得注意的是,送给在押人员的书籍不得包含违法、反动或者其他不良内容,并且书籍内部也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夹带物。 此外,购买书籍的种类并无限制,但无论是何种类型的书籍都必须经过监狱方面的批准和仔细检查。为了方便管理人员的检查工作,我们建议您选择那些带有塑封包装的全新书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在面对刑事拘留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其近亲属或者是指定的辩护律师皆有权利向执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申请得以实现的前提是需要满足诸多特定的条件,譬如不得对社会产生实质性的威胁,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导致无法进行治疗,甚至处于怀孕或哺乳阶段等等。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或者是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且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例如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亦不能对证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扰。最终的审批权则由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作出裁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