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超过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一、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超过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超过的处理方法: 超过民事诉讼时效的,法院一般不再受理。 这种情况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三年还是一年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相关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针对涉及人身损害范畴的案件,其法定的诉讼时效设定为最长不超过三年,具体期限以受受害人所遭受的人身损伤之日起开始计算。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诉讼时效的有效期是可以得以暂时中断的;待到相关法律规定中可能会对诉讼实效产生影响的不利条件消除之后,这种被暂时中止的诉讼时效便重新恢复至有效状态,使之得以正常延续。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针对人身损害诉讼时效已经超出时应如何处置这一问题:当超过民事诉讼时效限制时,法院通常将不再适当审理。此时,建议可由当事人进行友好协商解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权期限为自权益受损之日起计算的三年。若法律对此另有特殊规定,则须依照此等特别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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