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哪些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倘若您遭遇到公司对您的劳动合同进行解除的情况时,可遵照以下几种步骤采取行动: 首先,如若是由于企业无理理由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向相关部门请求恢复原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并继续履行原定的劳动合同; 其次,如果我们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您还可以选择寻求法律途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主张用人单位向您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最后,一旦用人单位不愿意支付赔偿金,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局提出投诉,已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与其劳动者终止用工关系时,劳动者可依据自己在用人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每满一年便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至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的情况下,则应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计算;而对于服务期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则应给予其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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