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管理处罚法侵占财产如何处理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侵占财产如何处理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乃针对那些扰乱公共秩序,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对人身权利及财产权进行侵害,阻碍社会管理进程并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的违法行为,但因行为性质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程度而由公安部门依法施加的处罚。 其次,对于构成犯罪的标准而言,若某个人或组织存在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且涉及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应当被视为犯罪行为并予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超过五千元人民币的; (2)有过三次以上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记录; (3)纠集三名以上人员公开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有侵占罪吗 侵犯财产罪并不适用治安处罚措施,触犯此罪的人士应面临刑事制裁而非治安管理处分。治安处罚仅仅适用于一般的违法行为,而并不能惩戒罪犯。在我国,侵犯财产罪通常会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在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体系中,其主要针对的是那些对公共秩序造成干扰、对公众安全构成威胁、侵犯人身权利及财产权益以及阻碍社会治理等各类违法行为,然而对于那些已经触犯了刑法但是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程度的行为,同样也会受到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关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问题,如果其导致的损失超过了人民币五千元且有此类行为的记录达到了三次以上,或者是纠集了三名以上的人员进行公开损毁活动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话,那么这些行为就应当被视为犯罪行为了,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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