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的房子产权归属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婚后买的房子产权归属是怎样的 关于婚姻存续期间购置房地产的产权归属之确定原则如下: 倘若婚后仅有一方支付全部购房款项或者首付款,且负担了后续所有贷款,并且将该财产所有权单独登记于个人名下,那么此种情况下,该套房产应被视为该方的独立财产; 反之,若婚后一方支付了全部购房款项,但将其登记在配偶一方名下,或者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抑或是婚后一方支付首付款,而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剩余贷款,则在此类情形中,该套房产应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买的房子是否是归夫妻共有 通常而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屋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然而,当出现如下情况时,婚姻期间购置的房屋仍不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第一种情形,一方完全用其单独所有的资金购买该房屋; 或者另一种情形,一方利用其个人财产交付首付款,后续还款部分亦由其独立承担,并且房产证上仅列有夫妻其中一人的姓名。 其次,房产为一方父母以全额资本购入; 或者作第二种情况,一方父母仅仅支付首付款,房产证上标注的仍是一方的名称,在此前提下,购房者用其个人资产来偿还贷款。 再者,房产实际上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且双亲的名字已经完整地印在了房产证书之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后买的房子产权归属是怎样的”,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