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到烂尾楼强制停贷,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买到烂尾楼强制停贷,如何维权 首先,在面对房地产争议时,各方都应积极参与协调和解决工作。 协商式的解决方案已成为当下处置房地产争议最为普遍且实用的方式之一。 针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所出现的,对自身权益构成潜在威胁或已经形成实质性损害的状况,购置房屋的个人或团体可以选择通过口头或书面两种主要形式,与房屋的销售方展开持续且深入的对话,明确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共同寻求合适的解决之道。 其次,当购房者在商品房购销过程中遭遇争议,他们在解决过程中的地位相较于开发商往往较为被动。 此时,购房者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提出投诉,请求消费者协会介入,对涉及到的商品房购销纠纷进行调解,并协助处理相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买到烂尾楼怎么办 购买到烂尾楼的情况下,若房屋已经建成,那么购买者便可按照约定继续履行义务。 而作为购房者,应该尽快将房屋的所有权顺利进行转让手续。 如果购买时房屋尚未完工,在购房者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的前提下,他们是有权利要求破产管理人办理转让房屋所有权事宜的,同时也需要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修改房屋登记的申请,以此来保证自己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对于那些购买者尚未支付完全部房款的情况,破产管理人有权斟酌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第七十三条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到烂尾楼强制停贷,如何维权”,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