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不能申请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什么情况下不能申请取保候审 在某些情况下,无法进行取保候审: 首先是对社会治安造成了严重危害的罪犯或者其涉及的犯罪性质极其恶劣并且情节严重。 其次,不应当予以取保候审的人员则包括累犯和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 此外,那些通过自残和自伤等手段来躲避侦查活动的人也被认为是不能取保候审的对象。 最后,那些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暴力犯罪或是其他极端严重罪行的罪犯同样被排除在了取保候审的范围之外。 然而,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明确规定,法院、检察机关和公安部门有权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取保候审的服务: (1)可能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自享受附加刑的; (2)预计他们未来将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风险的; (3)如果患者的病情极为严重,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孕妇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也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只要这种方法不会对社会构成实质性威胁。 最后,如果在案件审理结束之前仍然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以支持取保候审的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什么情况下视为侵占罪 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确立了侵占罪的成立: 首先是将代他人收受、保存的财货据为己有且不依约归还; 其次则是确知这些财货乃他人交由自身保管之物却仍坚持非法占据拒不返还者; 最后就是未经正当授权而擅自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国的《刑事诉讼法》明确指出,针对那些被判可能获得较轻惩罚的罪犯,如缓刑、拘留或者附加刑等,以及他们对社会造成的潜在风险相对较小,或者身患重疾或者有特殊身份标签(例如孕妇或哺乳期妈咪),并且不会对公众安全构成威胁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对于那些对社会治安造成严重破坏,行为恶劣,属于累犯,是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或者存在自我伤害和自我毁坏倾向,以及涉及到国家安全或者极端罪行的嫌疑人和被告人,则不能够进行取保候审。法律也赋予了相关部门在必要情况下采取措施来支持取保候审程序的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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