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如何赔偿员工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孕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如何赔偿员工 若用人单位以患病或患有职业疾病为由或在孕妇、产妇、哺乳妇女的特殊时期单方面结束其合同关系,则属于违法行为。 关于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责任,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服役期限,每满一年,应按照一个月的固定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对于服务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劳动者,将视为已满一年; 而对于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将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固定工资作为赔偿。 以下情况下,即使在某些条件下,用人单位也无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以及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其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未进行离职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在本单位确诊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伤负伤并被确认为失去或者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的劳动者; 生病或者因病负伤的劳动者,其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 女工在孕期、产后、哺乳期内。 若用人单位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的条款,导致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先前的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必须继续履行这份合同; 假如劳动者不愿再续约或者劳动合同已事实上无法再执行,用人单位必须依照该法典中的第八十七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孕期公司解散赔偿问题怎么解决 若贵司面临破产,则需无条件支付孕妇在产假期内所应得的全部薪资待遇;而关于孕期及哺乳期的相关赔偿额度,则可根据贵司与该名员工之间进行具体磋商之后确定;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因离职所需得到的经济补偿金应根据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便支付相应月度工资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雇主在员工患有疾病、正处于孕期、分娩前后的哺乳期或者遭受特定职业病以及工伤事件等现况之下采取单方面取消合同的行为,便属于非法操作。补偿金额将按照服务期限进行结算,最低标准为半个月的工资额,最高额度可达到一年的工资总额。对于接触过职业病有害物质的劳动者,未经离职安全体检、疑似患上职业病但仍在观察阶段、已经确诊患有职业病或是工伤导致伤残的人员,以及正处于病休时期的员工,他们在这段时间内的劳动合同时不允许解除的。当劳动者提出续约申请时,无论何时都应当由用人单位严格执行此项规定;倘若不愿继续续约,那么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具体的赔偿标准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第八十七条来确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