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认定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认定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的相关规定,对于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的确立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挪用本单位资金额度需要超过三万元; 其次,若存在挪用本单位资金用于非法活动,其所涉金额则应至少达到一万元; 最后,如果挪用资金用作盈利性质活动,那么金额需在五万元或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标准为法律之具体规定,具有明确的适用范围和解释内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资金罪开庭怎么处理 关于挪用资金案的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庭审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接着进入到紧张而有序的法庭调查阶段;在此之后则进入到了举证与质证环节;紧接着便是关键性的法庭辩论阶段; 最后的环节为被告人做最后陈述以及法官宣读判决书。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处理公诉案件时限应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其中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对此类犯罪行为的数量限制进行了具体阐述:针对收取他人资金超过三万元的情况,或者实施非法行为所获取的利益至少达到了一万元,以及通过销售赢利性物品和服务的收益额达到五万元乃至更多金额。然而,对于此类规定的法律解释范围有着明确且详尽的限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