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还信用卡构成诈骗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不还信用卡构成诈骗罪吗 在未归还信用卡的情况下,有可能触犯到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罪名定义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主要目的,违反了信用卡管理的相关规定,并利用信用卡进行不当或欺诈性的交易活动,最终骗取到数额较大的财务。若持卡之人在发生信用卡透支状况之后,经过主观决定并不予履行其还款责任,并且所涉及的资金数量达到相应标准,便有可能涉嫌构成这一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不还信用卡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如何判定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准则通常包含如下几个方面的要素: 首先,存在恶意透支现象,即在超过相关规定所设定的最高额度或者最长期限之后,经过发卡行对其进行两次有效的催缴工作,且时间跨度达到三个月以上,持卡人仍然未能按时全额偿还欠款; 其次,是通过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文件来获取信用卡; 再次,是在明知所持有的信用卡为伪造品的情况下依然继续使用; 最后,是未经授权地使用他人的信用卡信息。当上述行为所涉及的金额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公安部门将会依法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对信用卡诈骗罪有明确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倘若未能如期归还所持之信用卡欠款,那么将有可能涉足到信用卡诈骗罪的范畴之中。该罪行的核心特征在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并且在实施过程中违反了信用卡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欺诈性的交易手段,从而获取到了数额较大的财物。如果持卡人在透支之后,主观上存在故意不偿还债务的情况,并且其所拖欠的金额已经达到法定的标准,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触犯了这一刑事犯罪。在此,我们呼吁广大的持卡人务必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能够按时履行还款义务,以此来保护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不受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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