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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个部门能办理取保候审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哪个部门能办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具有一定人身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的一种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当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满足特定条件时,例如可能被判处相对较轻刑罚、不会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等等,上述司法机关有权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以确保其能够随传随到、及时接受审查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哪个部门才有权办取保候审

1、在接到司法请求之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应在三日内完成决定事项;对于不允许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同时详细阐述拒绝原因。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还有公安机关在处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取保候审请求时,其有效期最长不可以超出十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哪个部门能办理取保候审”,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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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6:3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