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怎样取保候审条件是什么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提出。 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怎样取保候审 首先,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程序,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人均享有该权力,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当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的情况下,他们所聘请的律师亦可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值得注意的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其次,关于取保候审的决定过程,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之后,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批准的答复。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倘若受到拘押的刑事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亲近之人或被捕的刑事被告人所委托的律师提出了取保候审的请求,则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应地,公安机关在接到这一申请之后,必须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或拒绝的决定并给予明确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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