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劳动合同节假日顺延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签劳动合同节假日顺延吗 不顺延。 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所以,节假日不顺延。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签劳动合同需要交五险一金吗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签署劳动合同时须同时缴纳五项法定社会福利及带薪年假等相关项目。 2、雇佣方有责任在员工开始工作之日起的第三十个自然日起,就应为其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 此外,若单位决定录用新员工,也需在录用之日起的第三十个自然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缴存登记,并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在此有必要进行详细阐述。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倘若劳动合同在满约之时,劳动者正处于医疗期、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以内,那么这类情况下,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应当法定自动延长至相应的医疗期、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结束之日终止。因此,节假日并不在此项规定范围之内,是无法顺延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