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必须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必须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申请取保候审的适宜条件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涉嫌犯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的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均须满足该项条件; 其次,涉嫌犯下可能会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风险的人士也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再次,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风险,便可申请取保候审; 最后,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亦可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必须取保候审才能最后缓刑吗 实际上,取保候审与缓刑并非必然相伴而行,两者之间并无关联。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便可依法判决缓刑: 首先,被告人被判处的应为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其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其次,被告人应有真诚的悔过之意; 再次,被告人不应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 最后,若对被告人宣告缓刑,则不能对其所居住的社区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对于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正在怀孕的孕妇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应当依法宣告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以下是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其行为并没有对社会造成明显威胁的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经鉴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处于怀孕期或者哺乳期间,且犯罪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具有危险性,不会对社会稳定和公众安全构成威胁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逮捕期限届满后,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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