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中可以探望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中可以探望吗 在此,必须强调的是,在实施刑事拘留措施后到结案前,通常会严格禁止家属前来探视相关人员。 这主要是因为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所采取的临时性措施之一。 这种措施具有高度的合法性和必要性,主要是为了应对法定的紧急情况,如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疑人的出现。 在这个阶段,案件仍然处在侦查阶段,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串供、销毁证据等行为,以及确保侦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因此通常不会允许家属前来探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要强调,刑拘后到结案前一般禁止家属探视。 刑拘是公安和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临时措施,具合法性必要性,为应对紧急情况。 此时案件在侦查阶段,为防串供、毁证等保证侦查顺利,所以通常不让家属探视。 二、刑事拘留中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若触犯法律被刑事拘留,受害者有权利向司法机构申请对其采取保释等候审判的措施。 保释候审的申请权通常由涉嫌违法的个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或辩护律师行使。 当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接收到申请时,应当在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决定; 如不同意该项变动,应通知申请人,同时说明拒绝的合法理由。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三、刑事拘留中生病怎么办理 当被定罪者在受到刑事拘禁期间罹患疾病时,其负责调查事例的部门将会依据疾病的严重状况制定适宜的应对策略。对于症状轻微的情况,被羁押地点——看守所常常会装备齐全基本必需的医用设备及专门人员以进行准确判断与有效治疗。然而,针对较为严重的病情,相关部门或许会考虑调整原本的强制执行方式,比如转变成取保候审亦或是监视居住。必须明确的是,这样决定的做出将是在全面权衡犯罪嫌疑人行径的情节恶劣程度、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威胁以及病情紧迫性的基础之上。除此之外,犯罪嫌疑人本人及其家属都享有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以请求为病情进行详尽的诊断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手段的权益。总而言之,负责办案的行政机构将会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依照法律法规有序运行的前提条件之下,竭力保护犯罪嫌疑人的生命权以及健康方面的利益。 要强调,刑拘后到结案前一般禁止家属探视。 刑拘是公安和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临时措施,具合法性必要性,为应对紧急情况。 此时案件在侦查阶段,为防串供、毁证等保证侦查顺利,所以通常不让家属探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