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追尾第二天腰疼还能追责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一、被追尾第二天腰疼还能追责吗 确实,对于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未能及时报警而选择次日再报案的情况,也是被法律所认可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若未在事故发生地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而是在后续环节寻求其协助处理该次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同时会在收到报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案件进行审核,以确定是否接受此次报案。经过核实确认道路交通事故的确真实发生过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正式受理案件,并且将结果通知到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被追尾的车贬值多少钱 通常而言,二手交易价格相较于新车原本的售价可能会产生约20%的折损。 然而,这并非是绝对的标准,该数字仅代表一种平均水平。在不利的市场环境中或许甚至可能出现更大程度的缩水,尤其是对那些相对小众的车型而言更为明显。无论如何,只要一辆汽车曾经经历过事故那样的重大事件,其价格势必会受到严重影响,价格下滑的幅度往往取决于事故的性质与严重性。例如,对于诸如追尾碰撞这样造成车辆后围板变形的情况,由于需要进行切割乃至焊接等修复作业,这类车辆也被视为事故车的范畴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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