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工伤评不上等级有哪些赔偿
分类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解答

一、工伤评不上等级有哪些赔偿

若经劳动能力评定未达到伤残级别者,享有如下工伤保障权益:

1、医疗费用可全额由用人单位支付;

2、在停工留薪期内(即工伤治疗与康复阶段),薪酬待遇维持不变;

3、需护理照顾时,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4、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则依据工伤职工所处地区标准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工伤评不上怎么办

本至关重要的规则规定:被申请人有权提起再审。若对于市一级所做出的伤残评定结果心存疑虑且持有异议,自收到鉴定报告之日起,应于十五个自然日之内向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递交重审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所做出的鉴定结论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并成为最终定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在经过劳动能力的全面评估并未能达到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劳动者将享受到如下工伤保障待遇:所有相关的治疗费用均将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在规定的停工留薪期间内,其工资福利将保持原状无任何变动;同时,如有需要进行护理服务,也将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和提供;此外,对于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则按照当地政府所制定的统一标准予以发放。以上各项权益的设定旨在确保遭受工伤的劳动者能够得到充分且周到的照顾,从而有效地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以满足。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2 4:3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