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出来后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一、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出来后怎么处理 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宣告成立之后,对于其后续处理步骤,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第一,如若您对交警部门所作出的责任认定持有异议,可于收到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之内,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发起复议申请。其次,假如您认为责任认定并无误判之处,那么您可向交警部门提出组织双方当事人参与调解程序的请求;然而,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的调解方案或者其中一方并不情愿接受调解,那么受损方有权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方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 最后,在面临赔偿问题时,最先需要做的是让保险公司根据交强险赔偿额度进行全面赔偿;其后,对于超出上述赔偿范围之外的数额,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分配给各方进行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事故认定书出来后私了技巧有哪些 1.调解意向的提出与倡议。 2.关于调解的时间及地点选择问题:通常情况下,相对于加害方而言,愈早启动调解程序则益处颇多,然而若过早地提出调解要求,往往难以得到受害方的积极回应。 同时,为了确保调解过程的顺利进行,调解地点应避免选择至其中某一方当事人家中或是由该方当事人拥有绝对控制权的场所进行,因为在此类特定环境中实施的调解活动将缺乏平衡和谐的商讨余地和有序的谈判条件。 3.明确谈判小组的成员构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完毕并形成书面的事故认定书之后,当事人若对于其认定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交复议申请。若对此不持疑问,则有权寻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交通事故民间调解。倘若调解过程中无法达成共识或者任一方拒绝接受调解,那么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求获得相应的赔偿。在具体赔偿过程中,首先应由保险公司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进行赔付,超过该限额的部分再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进行合理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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