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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间的财产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一、夫妻间的财产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在正式的法律意义上,婚后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财产的约定具备了合法效力。这是因为,此类协议被明确界定为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一种特殊约定形式,对协议中的任何一方都具有实际的制约力。

具体来说,当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共识并签订相关协议时,只要该协议不违背现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它就是有效的。在未来的离婚过程中,法院将会依据这份财产协议来进行财产的划分。

然而,如果双方在签署协议之后又决定离婚,那么他们将按照协议中的条款来进行财产的分割。如果协议最终未能得到执行,那么在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离婚问题后,财产的分配将遵循以下原则:

(1)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应当平均分配;

(2)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情况下归个人所有;

(3)夫妻分居两地且各自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应归属各自管理、使用的一方所有;若存在较大差异的差额部分,则由拥有较多财产的一方用与其差额相当的财产来抵偿另一方;

(4)已经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的,或者按照当地风俗习惯支付的彩礼,或者因婚前支付而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支付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5)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作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归一方所有,而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6)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在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的角度出发,进行合理的分割或折价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间的财产分割孩子可以做为证人吗

在需要进行证人出庭作证时,我们需综合考量该证人的实际年龄以期补充充足的其他相关证据。

然而,对于那些无法准确表达其意图或意识不清醒的子女而言,将不具备作证的资格。关于离婚诉讼案件,原则上只需当事人夫妇双方亲自出席法庭便可,但同样的,子女也可以作为合适的证人参与庭审并提供证据支持,不论他们的年龄大小如何,都不会影响他们成为合格证人的资格条件。不过,子女在出庭作证过程中必须力求客观、公正,尤其是若为未成年子女,那么他们所能证明的案件事实理应与自身的年龄及智力水平相适应。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在法律体系中,夫妇之间所签署的财产协议具备了法规所赋予的效力,对此行为产生法律层面的约束力。无论如何规定该协议条款,只要其内容不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就可以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作为财产分配的重要依据。但是如果未曾签署此类协议或者协议存在法律漏洞,那么财产分割问题就需要按照以下顺序处理:即对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平均分配;个人物品则归属个人所有;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妇,财产应由各自管理方负责;至于彩礼的返还问题,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关于合资经营的财产,应归属于其中一方,同时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最后,对于共同经营的养殖、种植业等产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割或者评估价值后采取折算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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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5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