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的车什么时候才能拉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的车什么时候才能拉 在遭遇重大交通事故后,您通常一个月内便可顺利提取车辆。 首先,当不幸发生交通事故时,请务必立即拨打当地的紧急救援电话,以便通知相关部门及时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紧接着,负责处理该事件的执法人员将对事故现场进行全面的勘查和考核,并最终出具权威性的事故责任认定报告。在此期间,若您的车辆被依法暂时扣押,也不必过于担忧,只须按照法律程序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通常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即可成功获得认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交通事故的主观构成要件 道路交通事故的构成要素之一是必须伴随有行为人的过失心理。当我们谈论到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时,符合特定条件方可被视为“交通事故”。这些条件包括: 首先,参与该起事故的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正在驾驶车辆(无论是机动还是非机动车辆); 其次,此起事故应发生于由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所界定的“道路”之内; 第三,若要被判定为交通事故,至少需要确定其中一部车辆正处在运动之中; 最后,对事故缘由进行客观分析发现,事故当事人在主观意识层面存在过失或都至少有一方在驾车或行人行走过程中实施了不当行为,且导致了一定程度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结果。倘若未遵循上述任何一个或多个标准,则不能构成完整意义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车辆的处理时限在遭遇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之后,一般的情况下,您可以在一个月之内将事故车辆予以提走。当事故发生时,为了尽速展开急救工作,请务必尽快拨打当地的紧急求援热线,待执法机构的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了细致勘察,并出具了明确的事故责任认定报告之后,只要您的汽车属于被依法扣押的范畴,便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请,大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能够顺利地取回自己的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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