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员工离职如何办理停社保 |
分类 | 劳动纠纷-社保纠纷 |
解答 |
一、公司员工离职如何办理停社保 在社保中心已完成注册流程并且成功获得网上申报权限之后,您只需使用单位代号及密码,在每个自然月伊始访问社保中心官方网站,在其内详细菜单中选择“按月申报及征收业务”的下级菜单“个人停缴处理”选项,接着录入欲停止缴费员工之电脑卡号或身份证号码,然后点击保存即可实现停交操作;或者通过点击“单位管理”菜单进入,查找“停交缴费人员”的相关文档进行填表并最终将其保留下来。 所谓社保缴费,即是指加入各类社会保障体系并依照法规缴纳相应保费用以获得相应权力的一系列行为。一般来说,这主要涵盖了针对包括社会统筹在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不同保险项目的缴费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二、公司员工离职借钱不还怎么办 若贵司职员离职时尚未依照契约之约定归还所借资金,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以及第六百七十六条之法规,贵司权利主张追回借款并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假使员工拒不偿还欠款,贵司有权依法将此纠纷提交至人民法院审理,并祈求法院判决劳动者偿付相应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倘若贵我两方之间存有明确之借款期限条款之时,由于员工未能按时还款,贵司得直接提出要求员工返还所借款项及支付违约金。但如借款期限条款含混不清甚至无具体规定,贵司可提倡员工于适当时间内偿还所欠款项。然后如员工未能于合理期限内全额还款,贵司依然享有法律权利要求员工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在员工离开公司之后,他们需要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缴纳的停保手续。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已经完成了网络注册并取得网上申报资格的各企事业单位可以在每一个新月份的开始之际,登录中国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然后在其中找到“按月申报以及征收业务”这个选项,紧接着选取其中的“个人停缴处理”命令,接着输入该离职员工的计算机卡号码或者是身份证号码,最后点击确认按钮便能够顺利完成停缴操作;另外一种方法是进入“单位管理”的菜单选项,接下来填写“停交缴费人员”这张表格并且保存所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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