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一方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一、夫妻离婚后一方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列出并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内,任何一方出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以自身的名义所欠下的债务,方得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若某一方在离婚之后产生的债务,则应当将其视作该债权人的单独负债,并应由其本人通过自有资产进行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的 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具体取决于孩子的年纪以及父母们各自的实际状况。 首先,针对尚未达到两周岁的子女,我们通常会主张由其母亲亲自承担起抚养责任。 其次,若夫妻双方在离婚后未能就抚养事宜达成共识,那么相关部门将会依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裁决。 最后,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之际,我们应充分考虑并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从我国现行现行有效法律法规来看,仅有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并由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过的债务,和在婚姻存续期间为了维护家庭正常运转所需要借款并以各自名义承担的债务,方被视为属于夫妻间共有之债。而在离婚之后新产生的债务应单独评价,并认定为个人责任负担。这一明确的法律条文旨在保障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过程中的公正性,同时也对他们在离婚后的经济独立性提供了有力的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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