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行政处罚不服怎么办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一、对行政处罚不服怎么办 关于对行政处罚表示不服的情况,当事人可选择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途径解决问题。当行政处罚的确存在违法事实而且符合撤销标准时,人民法院有权裁定撤销该行政决定,同时也可以命令被告即行政机关再次就该事项作出新的行政决定。而对于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内的行政案件,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都有权利在先向行政机关递交复议申请书,若对复议结果仍不满意,则可以继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他们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对行政处罚有异议怎么处理 若公民、法人或其他相关组织对于行政处罚的决定持有异议,可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同样,也可以直截了当地向行政部门进行申请复议处理;或者依据法律规定,先行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如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则可进一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对于行政处罚持有异议的公民,可以向法庭提出诉讼或是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司法机构有权力宣布非法且满足撤销条件的行政处罚无效,同时勒令行政部门重新做出裁决。对于属于司法管辖范畴内的行政案件,无论是自然人、法人还是其他社会团体,都可以首先提交复议申请,如果对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再次发起诉讼;或者直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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