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有哪些 在面临行政处罚时,法定适用加重处罚之点大致包含如下五个方面: 首先,如果违法行为已经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不良后果,例如采用了极端恶劣的违法手段、曾多次以身试法、所引发的社会影响力广泛深远等等; 其次,若存在妨碍、逃避乃至对抗执法职员进行检查工作的情况; 再者,当存在威逼、诱惑甚至教唆他人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 此外,若涉及到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有效控制、减轻并消除这类事件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行政机关有权依据相关法律,稳妥迅速地对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行为进行惩治; 最后,任何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应当给予追加行政处罚的情况,也在此类范畴之内,诸如官员或机构利用自身权力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等各类典型情况。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重大行贿罪多少年 在严峻的判刑方面,对违法者施以无期徒刑是最为严厉的制裁措施。倘若犯罪分子通过行贿手段获取不法收益,情节异常恶劣,或使国家权益蒙受极其严重的损害,那么最高刑罚将会被判定为无期徒刑,并且同时还需附加罚金刑或者财产没收。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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