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临时工受伤了对方老板要赔偿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一、打临时工受伤了对方老板要赔偿吗 若打工人员作为替由企业承担的紧急任务而遭受伤害,该雇主便应负有赔偿之责,受害方有权向雇主要求侵权赔偿。若雇主未能履行赔偿义务,受害方可寻求法律途径,诉诸法院主张自身权益。 同时,倘若受雇员工在执行公务期间导致他人伤害的情况出现,雇主理应有责任承担赔偿; 然而,若员工因其故意或严重疏忽以致造成他人伤亡事件,则需与雇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在承担了连带赔偿责任后,亦可向员工追偿相应的损失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二、打临时警算不算袭警罪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即所谓的“袭警”行为,将被明确认定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这种蓄谋攻击并伤害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同志的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包括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以及拘役或者管制等严厉的刑事制裁措施。而对于那些采取极端危险手段,对警察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袭警罪犯,更是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最严格的惩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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