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法律时效的案子就不能申请再审了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一、超过法律时效的案子就不能申请再审了吗 确实可以进行申请,然而只能够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便是向法院提交申诉; 第二种途径,则是向检察院请求抗诉。这两种申请方式并不受到再审申请时限的严格限制。 至于刑事诉讼方面,并无具体时限规定。然而,若涉及到民事或行政诉讼案件中的再审诉讼,当事人必须在判决、裁定正式生效之后的六个月之内提出申请;但若存在以下情况,则应自知晓或应当知晓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一)有新的证据出现,足以推翻原有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系伪造的; (三)作为做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已被撤销或变更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过程中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违法行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被辞退有补偿吗 若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所在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公司对满足正式退休条件的员工实施解聘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或道德规范,因此无需向有关员工支付额外的赔偿金作为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与雇主之间的合同关系已经自然终止,这一现象被视为合法、公平和合理的处置方式,从而规避了支付赔偿金的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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