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时,必须提交以下必要的证件和资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结婚证书正本; 2、离婚起诉状及其复印件各数份; 3、证明要求人民法院判决准许离婚的相关证据; 4、如需申请分割共有财产的,还须额外递交书面的夫妻共有财产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哪些协议 如欲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无需事先达成任何协议。 诉讼方可携带有若干关键文件资料,如身份证件、户籍簿、详实地记录了诉讼请求的起诉书及其副本以及足以证明婚姻存在事实的结婚证书,前往被告方的居住地所在基层法院正式立案。 若经由法院主持的调节未能消弭争议,且经审判认定该对夫妇之婚姻关系已破裂,则法庭将依法批准其离婚请求。 以下列举了可能被视为夫妻关系已经破裂的几种情况: 首先,包括重婚或与他人非法同居; 其次,无论轻微还是严重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配偶及子女; 第三,嗜好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次戒断均无法改正者; 第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超过两年; 最后,其他所有可能使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若人民法院以法院判决书形式决定不予批准离婚,那么这对纠纷中的夫妇在分开居住满一年之后有权再次提出离婚诉讼,在此情况下,当地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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