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棚改和拆迁哪个赔偿价钱多些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棚改和拆迁哪个赔偿价钱多些 关于拆迁补偿款与棚户区改造回报之间的关系与选择,具体哪一项的补偿更多需视情况而定,其中并无明确规定予以规范。关于房屋拆迁、棚户区改造这二者之中哪一个的补偿标准更加优越却缺乏统一的判定依据,这主要是由于房屋补偿标准须根据房屋自身的功能属性进行确定,而至于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则取决于该地政府所执行的相关政策以及其他因素。 对于有兴趣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申报的投资者而言,以下是必须满足的一些重要条件: 首先要确保申报的项目具备符合申报计划的基本要求; 其次,向全体村民征求了改造的意向以及采纳何种改造形式的建议,若能够获得80%以上参与村民的同意且同意人数较多,那么其具有优先权; 此外,已经开展过数据调研并且确认了改造可行的项目也具有较大的优势,同时,在提交申请时还应附上详细的项目实施初步方案; 最后,必不可少的材料包括:由区级政府或者受区政府委托的对应区域城市更新管理部门、空港委发出的城市更新年度计划项目的申请回复函、年度计划申请总表、城市更新项目申请表(旧村)、村民对改造方案的意向证明、初步方案以及项目范围矢量文件、项目实施计划表和数码档案各自一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棚改和拆迁的区别有哪些? 针对棚户区改造这一惠及民众的公共利益项目,其终极宗旨在于大幅提升广大居民的生活品质、居住条件,同时,也致力于完善并优化城市整体功能布局、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而所谓的房屋拆迁,则是基于国家建设需要、城市更新规划、市容市貌整治以及环境保护为背景,由官方或者私人业主对于现有建设用地中的建筑物进行有计划且合规性的拆除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关于拆迁补偿款以及棚户区改造回报额度的具体分配数值,因实际情况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而存在差异,无法进行统一的标准化规定。在处理房屋拆迁及棚户区改造相关事宜时,我们分别参考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补偿依据和原则,即前者主要考虑到被拆迁地区房屋的使用功能;后者则受到当地政府政策的严格制约。对于有意愿投资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投资者而言,必须先满足以下基本前提条件方可:首先,所提出的投资计划须符合所在城市或地区的申报要求;其次,需争取得到80%以上村民的支持与同意;第三步,完成针对改造区域的数据资料收集及深度分析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初步的改造方案;最后,向有关部门递交所需的必备申请文件,例如申请回复函、总报表格、申请表格以及意向证据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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