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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订婚的钱是否还能要回
分类 婚姻家庭-彩礼
解答

一、离婚时订婚的钱是否还能要回

如果订婚的钱属于彩礼,一般情况下是要不回来的。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离婚时订婚的钱还可以要回吗

若夫妻离婚涉及到是否有权主张返还彩礼情形的,当事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提起诉讼请求:

首先,需满足双方已完成婚姻登记手续,却未共同生活的条件;

其次,男方必须系在婚前支付过彩礼金且因此造成生活极度贫困及困境的事实。

然而,若未能达到上述要求的,那么一般情况下,法律将不会支持其要求离婚后返还彩礼的权益。

即使确有偿还彩礼的情形出现,也并不代表彩礼将会全额归还。

当人民法院对此作出裁决并确定返还金额额度时,通常需要考虑诸多因素,例如,夫妻共同生活年限的长短、夫妻有无生育权利义务及子女状况、家庭财产的具体运营状态、夫妻双方各自的财务状况以及彩礼金额的巨细、双方在离婚案件中的过错程度等等。

基于这些综合因素,人民法院将酌情决定所返还的彩礼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若已订婚所支付的金额被界定为聘礼,在通常状况之下,这笔款项无法被索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婚姻部分的司法解释规定:当当事人主张请求返还依照习俗给出的聘礼时,倘若经核查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则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双方尚未达成合法的婚姻登记手续;(二)即使双方已经完成了婚姻登记手续,但是并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三)在婚前给予对方财物且对给付方造成了经济上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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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1:5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