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案子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哪些案子可以取保候审 依据我囯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款之明文规定,符合如下四种情形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依法申请获得取保候审:首先,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之附加刑者;其次,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庭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法定刑罚,但其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者;再次,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内的母亲,同样只要其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者;最后,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羁押期间已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审结完毕,此时亦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哪些案子可取保候审 涉及下列各类案件的,通常都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的附加刑惩罚的案件; 其次是有可能被判处于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只要能够保证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危害的案件; 另外一种情况则是在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却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手段来继续推进案件的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如果涉及犯罪或者被指控犯罪的人员,在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进行保护性措施——即取保候审的处理。这些情况具体如下所述:首先是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附加刑的人员;其次是虽然已经被判定有罪并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但是通过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不会对社会造成进一步的危害的人员;再次是那些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孕妇或者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最后则是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尚未得到审理和判决的人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