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要告学校损害私人物品怎么告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一、如果要告学校损害私人物品怎么告 您可选择向本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投诉。若方便,请您及时拨打当地的投诉热线,将有关情况详细反馈至教育局。 此外,您也能通过访问并登陆当地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线上投诉。当然,您也可选择书信形式进行实名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二、如果要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吗 前提条件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在众多亲属关系中,无生育孩子或仅育有唯一1名子女;具备足够的抚养、培育以及保护被收养者的能力;过去并无任何患上在医疗领域内被视为不宜收养子女疾病的历史痕迹;同时也没有任何可能对被收养者健康成长造成负面影响的违法犯罪纪录; 最后,年龄需满足成年标准,即满30岁以上。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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