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材料递到哪里去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材料递到哪里去 在向公安机关递交取保候审材料时,必须确保其正确性与完整性。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有权对特定范围内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公安机关是具体实施取保候审的机关。因此,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务必将取保候审的相关资料递送至负责案件的公安机关进行审核与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材料首先送到哪里 当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并通知家属后,虽然已启动了司法程序,但在案子尚未移送至检察机关开展审查批准逮捕工作前,这段时间通常被称之为侦查阶段。在此期间内,尽管案子名义上仍归属于公安机关负责调查和处理,但实际上的主导权仍在警方手中。因此,倘若当事人或其亲属希望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不妨将相关申请材料直接递交至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手中。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不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向公安机关递交取保候审材料时,必须确保其正确性与完整性。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有权对特定范围内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公安机关是具体实施取保候审的机关。因此,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务必将取保候审的相关资料递送至负责案件的公安机关进行审核与审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