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仲裁 |
解答 |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 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保障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依据。 (6)除非遇到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备齐并符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申请劳动仲裁去哪个部门 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前往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起诉。倘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在上述指定地点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各自的仲裁申请,则应由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事项的管辖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别工会代表以及雇主方面的代表共同组成。仲裁委员会主任须由具有代表性的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若满足以下各项条件,便可依法进行劳动仲裁申请:首先,申述者必须是与所涉劳动争议具有直接利害关联性的人员;其次,该劳动争议必须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权限内;再次,必须向有权限处理此类案件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最后,申请应当具备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仲裁请求及相关事实依据等信息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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