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罪主犯怎么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敲诈勒索罪主犯怎么认定 【定义】对于敲诈勒索罪这一刑事犯罪,其主犯通常是指在共同犯罪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并对此类罪行进行策划、组织、指挥或者在犯罪过程中起决定性影响的那部分犯罪分子。然而,在此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主犯并不一定必须亲身参与实施所有甚至绝大多数犯罪行为,但他们的行为对整体犯罪过程具有极其紧密的推动力和支配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主犯,应当按照他所组织、领导的全部犯罪处罚。 二、敲诈勒索罪损失怎么赔偿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当个体因特定犯罪行为遭受严重侵害其财产权益的时候,有权发起民事诉讼活动并请求加害人作出相应赔偿,这种做法无疑是符合法律规范的。因此,被害者被敲诈勒索导致财产损失的情形下,是完全可以向加害人提出赔偿请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界定】对于敲诈勒索罪这一严重刑事犯罪而言,主犯往往被定位为在共同犯罪行动中发挥主导作用,对这类罪行进行深入策划、周密组织、精细指挥,或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产生决定性影响力的犯罪分子。然而,在此有必要特别强调的是,主犯并非必然亲自参与实施全部乃至大部分犯罪行为,然而他们个人的行为却对整个犯罪进程产生了极为关键且强力的驱动效应以及主宰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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