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前科人员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有前科人员可以取保候审吗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范畴主要涵盖了以下几种情形: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这三类情况;其次是在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严重处罚时,并且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威胁。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此项条款并未特别明确禁止前科人员参与取保候审,但这并不代表前科人员便无法通过相应流程提出取保候审请求。只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上述所述的取保候审条件,即便其曾有过前科记录,同样有权向司法机构提出申请。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仍需依据实际案情与司法机关的综合判断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有前科人员如何取保候审 具有犯罪记录的人士,除了重罪犯之外,若具备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则可获得取保候审。这些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其次,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处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 再次,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孕妇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通过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情况; 最后,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在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实行单独附加刑处罚的情况下,或存在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但对社会安全不构成威胁的情形时,可以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尽管在现行法律条文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有前科者不能申请取保候审,但是最终能否获准批准,还需视具体案情发展及法院结合全案考量作出的综合性判断而定。换句话说,虽然有前科者并非绝对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但必须符合相关特定条件,且经过法院的慎重审查与裁决后才能予以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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