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几岁可以定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一、强奸罪几岁可以定刑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最低年龄为年满十四岁。对于已经达到或超过十四周岁但未达到十六周岁的个体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犯罪行为的,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几岁开始判刑 通常情况下,只要被认定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年满十四周岁以上之男性,便有可能成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 至于年满十四周岁但未达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在行为时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导致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犯罪行为,也应当对此类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强制性侵犯犯罪的刑事追究责任的法定最小年龄为14周岁。然而,对于已达到14周岁而尚未成年的青少年,当其触犯了故意杀人、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制性侵犯、抢劫、走私、贩卖非法药物、纵火、爆破、投掷危险物品等极为严重的犯罪行为时,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就意味着,他们必须对自己所实施的这些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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