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拍卖费用怎么计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离婚房产拍卖费用怎么计算 关于离婚时房产价格的核算步骤如下: 首先,当事人双方可以自主商议出一个合理的价格,但是这个拟定的价格应尽量贴近房地产市场价值,避免过大的差异; 其次,如果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出现分歧,无法达成共识,便可以考虑通过房产价值评估来确定具体的价格,申请人可以向相关的专业房产评估机构提交申请; 再者,若实在无法解决争议,双方也可以选择由法院主持进行房产拍卖,所得的拍卖收益便是该房产的实际价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离婚房产一方不肯卖可以折价吗 离婚时遇到一方反对出售房产怎么办?别担心,我们有绝招。首先,运用市场价值对房产进行详细而精确的评估。这样一来,拥有房产权的一方就能以合理得体的方式对另一方行使补偿了。假如房产纳入夫妻共同财产之列?不必担忧,同样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对其进行评估,然后让拥有所有权的一方便可以慷慨大方地赋予另一方应有的补偿。夫妻共同财产,这可是根据咱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它属于夫妻双方共有。共同享有,共同享有,夫妻在处理这些共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涉及到的房屋价值核算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步骤:首先是由双方进行友好协商,拟定出一个相对合理且尽可能贴近市场价值的价格;倘若经过充分沟通后仍然无法达成共识,此时便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启动房地产评估程序,以专业的技术手段来对该房屋价值做出精准判定;然而,如果通过以上两种途径仍然无法解决争议的话,那么最终还可能会面临由法庭主导的强制性财产处置程序,将该房屋进行公开拍卖,所得的拍卖收益即是该房屋实务上所能达到的真实价值。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