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逆行是全责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一、逆行是全责吗 逆向行进未必总是要承担所有的责任,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境和因素。一方面,若一方在行驶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并保持正常状态,另一方则采取反方向行驶,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了交通事故,逆向行驶的一方将被判定为全责。另一方面,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那么根据各自过错程度的不同,他们需要按照相应的比例来分担责任。 此外,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没有任何过错,那么机动车一方就必须承担起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逆行是危险驾驶罪还是违章 逆向行驶在任何情况下均被认定为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无论是机动车辆还是非机动车辆,只要实施了逆向行驶,即构成交通违规行为。在此类状况下,若对方驾驶者并未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那么逆向行驶的一方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反之,则双方应按照各自的违规行为,对引发本起交通事故产生的原因及影响进行评估和判断,由交通警察据此划分责任比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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