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他人代补结婚证需要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一、他人代补结婚证需要什么 在中国大陆地区,当事人仅可委派其信任之人代为申请补领结婚证书,而无法直接进行补办。为了确保委托人能够顺利地替您补领结婚证书,以下是必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由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男女双方各自持有的有效户口簿及其附带的居民身份证; 3.婚姻登记档案保管单位所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4.合照需为三张,尺寸为双方两寸半身近期免冠照; 5.同样来自于婚姻登记档案保管单位且盖章确认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他人代签字本人按手印合法吗 代理签署文件在经确认、确认无误后,即使没有代理人的签名,只要当事人亲笔按上指纹即具效力。若他人代理签署文件并经由当事人随后亲自按下本人指纹,这可视作对于代签合同之追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授权的代理人在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之后,仅获被代理人事后认可,该等民事法律行为即应被确认为合法; 此外,如果代签行为获得了被代签人的书面授权,那代签合同无疑将具有更高的有效性。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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