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不赔自费药该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一、保险公司不赔自费药该怎么办 对于保险公司不愿赔偿患者所支付的自费药品费用,我们诚挚地建议您首先详细阅读并理解保险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及细则。倘若保险合同明确指定将自费药品视为免除责任之列,且未对此类药品费用提供理赔报销服务,那么此时便无须有所争议,只需严格遵照合同规定执行。反之,假如保险合同中并无对自费药品明确列为免责范畴的表述,那么您有权与保险公司展开积极的沟通交流,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然而,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敬请您妥善保存所有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据,然后向当地银保监会所提出投诉(您可在银保监会官方网站上查询到相应的投诉电话以方便进行投诉)。 此外,您还可以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此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保险公司不赔偿怎么起诉 倘若保险公司理赔处理不尽如人意,那么作为被投保人、投保人和受益人应遵循相关法律条款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实施步骤包括但不限于: 首先,必须在诉讼时效有效期内进行申诉(民事案件的法定时效期为三年,其起算日期从权益人为知晓自身权益受损或义务主体开始负有责任之日算起); 其次,应向具备司法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于涉及合同纠纷类的诉讼案件,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实际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均有权受理); 最后,需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状,同时根据被告方的数量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保险公司不赔自费药该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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