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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五天还在审判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一、刑事拘留五天还在审判吗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明确规定,公安部门在因公拘留嫌犯之后,若觉其有必要进行逮捕,应当于拘留开始后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限可适当延长一日至四日。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限则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若人民检察院未予批准逮捕,公安部门应当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报给人民检察院。对于那些需要继续展开侦查工作,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嫌犯,依法对其实施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根据该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倘若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完成侦查工作的,经过省级、自治区级、直辖市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策后,可以再次延长侦查期限两个月。综合上述内容,刑事拘留五日后,公安部门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如若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则案件将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反之,若人民检察院未予批准逮捕,嫌犯可能会被释放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至于审判事宜,需视案件具体情况及法律程序而定,无法仅以拘留时间为依据进行判断。若案件确需继续侦查,则可能按照法律规定延长侦查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五天能否保释

若涉案人员遭受拘禁五个自然日内未能成功保释出狱者,其有权利向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提出对强制措施进行变更的申请。当上述单位收到相关请求时,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拟订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明确规定,司法机关在对嫌犯实施拘留行动之后,必须在第三个自然日内向检察机关提交审查逮捕请求,但在特定情形之下,这一时限可适度延长至四天或者是三十天。而当检察机关接收到申请之后,需在七个工作日之内作出最终的批捕决定。对于未能获得批准的予以释放,或是通过法律手段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两种方式来执行。另外,对于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期限,可以依法进行适当的延长。在拘留行为实施满五天之后,公安机关将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提出逮捕请求,由检察机关进行裁决是否批准,此后的相关流程则会受到案件具体情况以及法定程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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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1: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