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犯罪怎样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共同犯罪怎样处罚 (1)主犯,主要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他的刑事责任又分两种情形: 一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二是对其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 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从犯实际受到的处罚一定比主犯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二、共同犯罪怎么取保候审 在共同犯罪的诉讼程序中,倘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备相关法律规定下的取保候审资格,则有权依照法定程序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此种情形下,取保候审的实现通常须满足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孕育分娩期、处于哺乳期等特定条件。对于此类申请,法院、检察院或是公安机关将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进行严谨的评估与判断,并最终决定是否予以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其刑事处罚。在犯罪集团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从犯对犯罪行为所承担的刑事责任,是与其主犯相比而较轻的,相较于主犯所应承受的刑罚惩罚更为轻微。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并不能据此推断出,所有的从犯最终所受的刑罚量一定低于主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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