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房子加名字有用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婚后房子加名字有用吗 有用。在房产证上为一方加名后,该房产就属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加名时不注明共有份额,则该房产双方各占一半。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房子加上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证上添加配偶姓名的情况应视为夫妻双方对该房屋享有的共有权属。 2、由于房屋这一大型不动产的特殊性,其所有权应以不动产登记机关所记录和公告的内容为准。无论该房屋系婚前购置或婚后添置,只要在产权证书上注明了夫妻双方的姓名,均可视为其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若存在单方个人财产添加入配偶姓名的情形,则视为一种赠与行为,且这种赠与行为业已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的确有效。当在房屋产权证书中增加一方姓名之后,该房屋便会被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若在进行增名操作时并未备注共享权益比例,那么此套房产将由夫妻二人各自持有相等的部分所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约定,不动产物权的获得、更改、转让以及丧失等事项均需经过合法登记后方可生效;反之,如未经登记,则相应的物权效力将不会产生,然而,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况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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