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申请破产后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公司申请破产后 有些公司由于经营不当或者资金的周转不过来,想要通过申请破产来逃避债务,那也要了解公司自己经营的公司是什么性质的公司,公司有没有具备破产申请的这个资格,以及公司那些破产财产的相关的内容与清偿的相关内容,除此之外,也要看一个公司的性质是否是有限责任还是公司的无限责任,之所以要看这个就是因为公司的性质也会影响到债务的一些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 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公司申请破产后法人需要还债吗 原则上来说,当商业机构选择宣告破产时,其法定代表人并不需要为债务偿还提供任何帮助或担保。具体来说,该公司所产生的所有债务,必须由其全部资产进行完全清偿,而非由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为这些债务负责。 然而,在特定情形下,如法定代表人身为公司股东时存在抽逃出资、虚假注册以及虚假出资等违法行径,那么他就需要在此类事件中对公司的未清偿债务负有连带偿还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部分企业面临经营不善或资金运转困难等困境之时,可能会考虑运用破产申请作为解决方案以规避相应债务。然而在此之前,有必要先深入理解本企业的所属类型以及是否具备进行破产申请的法律资质,同时充分掌握企业所拥有破产财产及其处置及偿还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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