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处罚包括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刑事处罚包括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算是刑事处罚。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处罚包括刑事拘留吗 刑法所处的全名为刑事处罚,其种类繁多且分工明确,包括但不限于管制措施、拘役期限、有期徒刑类型、无期徒刑严惩程度及严厉的死刑处置方式; 同时还囊括了附加的罚金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惩罚手段以及没收私人财产的严酷裁决行为。与此相对应的是,刑事拘留本质上并不是一个正式的刑事处罚制度,它仅仅是一项调查过程中的强制性行动,旨在在侦查阶段暂时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以防其逃逸、销毁证据或者继续实施犯罪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我国,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流程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而非刑事处罚的范畴。这一行为通常由公安部门负责执行。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为了保证案件审理的客观公正,针对特定嫌疑人采取的一种限制其人身自由并等待审判的强制性措施。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