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还不还钱怎么办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申请强制执行还不还钱怎么办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之后,人民法院将有权利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倘若逾期被执行人仍旧未能履行法院所作出的裁决,那么依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以及处分等动作。 假使在此情况下,被执行人依然缺乏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会依法对其实施限高令,同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 假如以上所有措施均已执行完成,然而被执行人的财产仍然无法完全执行到位,人民法院唯有宣告中止执行程序,等待被申请人拥有足够可被执行的财产以后,才能依据实际情形随时启动恢复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二、申请强制执行对方拒绝还钱怎么办 若对方明确表示不予履行还款责任,那么阁下可考虑向我国司法机构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司法机关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如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实行冻结、扣划;或对其持有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并予以公开拍卖等等,以此来保障您所享有的债权得以顺利实现。倘若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债务的经济实力却故意拖延不履行,甚至可能会遭受法律的严厉制裁,其中包括罚款以及短期拘留等惩罚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在行使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之后,法院将会向被执行方颁布书面执行通知。倘若被执行方无法按照裁定时间表履行相应义务,那么法院将具有权限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以及处分等措施。若经核实确认无可供执行的资产,法院则会对其实施限制消费令并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之中。如果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困难,法院将依法暂停执行程序,直至被申请人具备充足的财产条件后再行恢复执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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