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的遗产被人侵占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父母的遗产被人侵占怎么办 若发生当事人名下的遗产遭人侵占之情况,其本人有权选择与其使用民事手段协商解决此问题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遗产侵占”这一罪行,其涵盖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将他人交付给自身保管的财务资源、遗忘物件以及埋藏物品等非法占为己有,且存在犯罪数额巨大,并且不愿返还的行为。 本罪行的实施者须具备一般主体条件,即凡是年满16周岁并拥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皆可构成该罪行。本罪行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为之,即明确知晓属他人托付于自身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仍然强行非法据为己有的这样一种态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父母的遗产只属于儿子吗 并非如此。关于如何区分遗产继承人的问题,其具体标准可作如下归纳: 1.若存在有效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应依照约定内容进行资产传承; 2.倘若既无前者也无后者,那么便遵照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按照继承排序予以划分,这份排序的优先级为以下两个等级: 首先是第一顺位继承,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及父母; 其次是第二顺位继承,主要涵盖的分别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倘若遗产遭人非法侵占,受害方可以考虑采取和平协商的途径解决争议或者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此处所称“遗产侵占”是指行为人为谋取私利,未经合法授权擅自将他人保管、遗失或掩埋之物品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拒绝归还的违法行为。实施此类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并且其主观上存在故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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